热门搜索: 主题教育 公考遴选 工作要点 方案 总结 免费素材 述职 心得体会
微信登录
党内法规件审核“五必清”
党内法规件审核既要删繁就简、去芜存菁,也要拾遗补缺、锦上花,实践中应当做到“五必清”。
01
起草部门必清
搞清楚起草部门,有助于明确沟通协调的对象,明确承担党内法规件牵头执行责任的主体和承担解释工作的主体。
在实践当中,对拟提请党委和政府联合印发的党内法规件,往往先经政府办厅(室)审核,再报送党委办厅(室)审核。有些审核人员想当然地认为,起草部门就是政府办厅(室),并就件稿中专业性表述直接与政府办厅(室)沟通了解,殊不知,起草部门往往是相关业务厅局。
02
制定缘由必清
清楚掌握制定缘由,有助于审核把握党内法规件稿的行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确有必要制定出台,是否符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党内法规文件审核“五必清”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201749.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