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推动机关行使领导职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在2019年7月份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市委党校主体班相关要求,我就“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研究探讨检察机关如何做好“党建+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党建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检察事业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近年来,宜春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党组和宜春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要求,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紧抓思想认识、深度融合、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六好”“五星”党支部创评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建,为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了有力组织保障。从调研情况看,全市检察机关抓党建工作思想重视、工作务实、效果明显。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紧抓思想认识,让初心使命“强起来”。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通过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视频会议、支部会等种形式,充分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思考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结合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测试,有效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省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三是层层压紧强意识。通过党组会部署、支委会贯彻、党员大会强调、“一岗双责”落实等形式,统一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干警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理念,使全体党员干警筑牢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感,自觉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紧抓深度融合,让检察业务“强起来”。一是找准结合点。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检查同时、考核同行,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服务到哪里,克服“重业务轻党建”和“重党建轻业务”两种错误倾向。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星级评定,与检察业务、日常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真正使党建工作“软约束”成为“硬指标”。二是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所有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均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实现“党支部建在部门,党旗插向检察工作一线”,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抓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彰显支部党建工作的生命力,通过党建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新提升。三是找准促进点。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促进点”融入“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中,放在解决群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职过程中党员干警拼搏进、勇于担当,为人民群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3.紧抓内外结合,让检察服务“强起来”。一是狠抓检察为民。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畅通检察工作与人民群的联系渠道。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党员干警持续开展“双进双服务”活动,为共建社区送去温暖,为社区困难党员和群送去爱心,树立检察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市院与市扶贫办会签《宜春市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帮扶脱贫工作,为帮扶脱贫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狠抓阵地建设。以“完善功能、一室用”为原则,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配备业务、党建书籍、党报党刊等,为强政治理论学习提供了场所,同时大基层院度开辟了“党建化长廊”、“廉政化长廊”、阅览室、健身房等党建化阵地,丰富干警化生活,疏解工作压力。三是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以党建促班子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打造高质检察铁军,大力强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请示报告、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科学领导、破解难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