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宝鸡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抓点示范,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生存环境和文明素质的极大提升。
01
抓部署,夯实工作任务
按照2015年至2020年工作规划,严格阶段步骤,逐年推进,在完成省上“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十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增添宝鸡“四个特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史馆、幸福院、志愿者服务站)的自选工作。
先后下发了《关于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制定规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分别在凤县、眉县、陈仓区等县区召开了全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现场会。按照巩固、扩面、提升的要求,以千阳县、眉县、陈仓区省级重点示范县,岐山县、扶风县、凤县市级重点示范县为龙头,整体推进,逐年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落地生根。
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共建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994个,占到村庄总数85.17%(村庄总数1167个);建成市级标准村史馆158个,幸福院1152个(实现中心村全覆盖的目标),有力地带动了乡风文明建设。
02
抓载体,丰富活动内涵
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集市、“好婆婆、好媳妇”等各类创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评选出“十星文明户”、文明家庭10万多户,“好婆婆、好媳妇”6800多对。
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关于深化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逐年推进,增加数量,提升质量,截至2019年年底,建成全国文明村镇16个,省级文明村镇44个,市级文明村镇227个,县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分别达到村镇总数的96%和55.61%。
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民间文化保护,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引导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