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和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以来城乡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现有区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各一个。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力做好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不断完善社区设施建设,把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城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特别是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及提高各项服务功能等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开创了“两个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分别获得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和肯定。
一、城乡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去年以来,严格按照“按户保障、差额补助、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把“户籍、收入、财产”三关,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再次进行复核认定,坚决取消有财政或社保开支、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私家车等低保户的低保资格。同时,按照市政府提高补差标准的要求,从去年开始,城乡低保最高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320元和每人每年1900元。截至目前,全区城乡低保户达到21247户,共34523人(农村6144户,8412人;城市15103户,26111人),去年年初至今年8月末,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68亿元(农村0.2亿元,城市1.48亿元)。
二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区相继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确定了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以及2个定点医院和8个定点药店。除大病住院救助以外,还为低保户发放救助卡,方便低保对象门诊就医和购药。先后投入51.2万元资助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同时,还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作为重中之重,优先纳入救助范围。2012年至今年8月末,共救助对象1040人(其中城市720人;农村320人),累计提供救助资金310万元。
三是加快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2012年以来,对我区农村集中供养对象进行了重新普查,并按照上级要求将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700元,达到全省平均供养水平。区委、区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已投入使用。同时,对全区5个乡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全面维修和设施更新,集中供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加快办公用房建设。自去年以来,按照省委在全省社区中大力实施“五有一创”工程要求,我区新建社区办公用房25个,截至目前,XX等11个社区已入驻使用;XX工贸等14个社区因动工较晚,现正在内装,预计年底前可入驻使用。通过对办公用房的新建和改扩建,已有54个办公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平均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以上,且大多数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最大的达到1500平方米,最小的也近600平方米。通过建设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为有效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