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近5年工作总结和未来5年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委十四届十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被白城市政府评为环保目标责任制一等奖,我局被评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优秀组织单位。
(一)XXXX年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较好成绩。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当好参谋,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多措并举推动减排工作。一是实施了工业源减排工程。取缔宏达供热有限公司城南、城东两座供热站,实现削减SO2排放量544吨、NQX排放量235吨;实施了***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安广镇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削减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吨,NH3-N(氨氮)排放量50吨。目前***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的90%,10月可竣工投入运行;安广镇污水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二是实施了农业源减排工程。***东升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户畜禽养殖企业采用干清粪生产有机肥等农业综合利用减排方式,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年削减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54吨、NH3-N(氨氮)排放量21吨,分别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的209%和262%。三是实施了机动车污染减排工程。完成天成、天缘和诚信3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尾气检测建站工作,对全市机动车进行环保检测,发放环保合格标识。通过实施污染减排,市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嫩江大安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大气污染进行全方位治理。一是集中整治供热燃煤小锅炉。对市区供热燃煤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在市区禁止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10蒸吨以下供热燃煤锅炉,结合老企业“退城入园”,目前已经完成淘汰65%燃煤小锅炉任务。二是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场(站)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状,各乡(镇)、场(站)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与村(屯)签订责任书。今年以来,全局出动监察人员40余人次进行不定期巡查,发放、张贴了宣传挂图,消除火点4处,当场制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3起,有效遏制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企业对1800台机动车进行环保监测,发放了1500张环保合格标识;对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责令进行维修治理,对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
3.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准入关,做到招商引资不引污,企业增产不增污。认真配合市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推行并联审批工作,节约申请人时间,保证了行政审批有效实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吉林省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5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项目在办理环评审批过程中,我带领有关人员多次跑省厅、市局,帮助企业争取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协调白城市环保局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为该企业落地和投产运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