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精选7篇)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篇一、入党程序
(一)、申请人向本人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写入党申请书,一要对党忠诚老实,二要联系思想实际。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表明为什么要入党;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明确努力方向,表达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态度和决心。
(二)、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具体推荐步骤是: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责成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团支委在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填写《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逐级报团总支、学院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三)、党支部在接收入党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应积极鼓励,并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了解,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讨论确定,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未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向党总支汇报。
(四)、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帮助。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是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积极分子必须参学院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五)、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示。如入党积极分子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知名人士的,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还要征求党委*部的意见,前者还要征求民主党派主委的意见。
(七)、经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的了解,一般采取函调,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对从工作单位来我院学习的学生,要通过函调了解其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政治情况。
(八)、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入党料报党总支。党总支确认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后,在党支部的报告上签署意见,并附有关入党料报组织部预审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上报预审的入党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料,政审料,团组织推优登记表等料。
(九)、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大会的基本程序是: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十一)、支部大会后,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有关入党料报党总支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院组织部,由组织部报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简要说明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的情况,对其存在的缺点应明示;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人数,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党员各有少;表明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十二)、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入党,由组织部指派专人谈话,其他同志入党,由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
(十三)、党委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由组织部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附属医院党委和珠海校区党委发展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入党,分别由附院党委和珠海校区党委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发展其他人员入党,由附属医院党委和珠海校区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十四)、党委审批为预备党员后,应组织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学院党委在每年“七。一”党的生日期间集中组织一次。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须程序。
入党宣誓仪式的基本程序: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宣布参宣誓的新党员名单;预备党员向党旗宣誓;参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表决心;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宣布入党宣誓仪式结束。
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一)、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有一年的预备期。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支部或小组,通过党内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帮助。要督促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二)、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季度应书面汇报一次。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协助支委会对他们进行热情的帮助。支委会在对党内外群进行考察了解的基础上,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内容包括:预备期满的日期,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介绍自己预备期期间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有那些进步和提高;对照党员标准,还有那些缺点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四)、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五)、支部大会后,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有关料报党总支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报党委审批。
(六)、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由组织部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七)、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料等归入本人档案。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篇2(一)自愿提出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设一支质较高、数量较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扩大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的意见。要由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小组、团组织及党内外群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充分重视所在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入党要求迫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学习中表现好,成绩突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中享有较高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念。
2、党支部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2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帮教责任,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同时,党支部要经常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提出要求,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培养,经受锻炼和考验,并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党内活动,对他们进行党的传统和优良作风等教育。
3、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4、党校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都要经党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确入党的目的,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念。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集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虽经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学期要通过了解党小组、团组织、党内外群和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结果要填写《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表》。同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地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联系人和党支部进行认真的书面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离开学校时,单位党组织要将其《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及有关料转给所去单位党组织。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
(一)组织推荐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系统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学生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团组织推荐。
(二)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料。
政治审查的范围是:发展对象本人、其直系亲属(父母、爱人)、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婆或岳父母、有抚养和继承关系的亲属)。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基本情况、历史和政治表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反对邪教组织等)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现实表现等。
政审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三)预审
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认为合格后进行预审。教职工发展对象的预审工作,由党支委负责。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料报党委组织部门。要提供如下料:()本人入党申请书(2)自传(3)思想汇报(4)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学生发展对象)(5)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6)综合测评和学年成绩(7)党内外群意见(8)政审料(9)《党的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
(四)示
实行发展党员示制。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后,要进行示5天。示结束后,党支部将示结果书面报党委组织部,核发《入党志愿书》。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应由申请人自己严肃、认真、忠实地逐项填写,《入党志愿书》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允许随意涂改。
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者,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三)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
2、预备党员应参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
3、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入党申请人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主要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自己、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中需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对申请人培养、教育的情况以及是否同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和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由申请人表示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5)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半,才算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支部委员会向大会宣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草拟的"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的表现情况。主要是申请人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成长提高的情况,以及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存在那些缺点等;二是政治审查情况。入党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是否清白或清楚;三是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要写明支部共有党员少人,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人,实到会少人,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各有少人。
(7)支部大会对支部委员会草拟的决议进行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决议用词要准确,字要简洁。对申请人要恰当地概括其主要表现,优点要评价恰当,不得夸张,提出缺点和不足,同时要对申请人提出今后的希望。
(8)支部大会对决议表决通过。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在正下方写上支部的名称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党委组织员谈话。
(五)党委审批。
(六)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布。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准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的,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
(七)预备党员入党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其有关入党料,由学校党支部交党委组织部门保管。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编入组织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个人汇报、个别谈心,对预备党员进行怎样做一名合格*员的教育,使其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党的组织生活,分配给群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强帮助、教育和锻炼。在对预备党员的帮助、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原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作用。
(四)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离党员条件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应从预备期满开始计算,不能从支部大会决定其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党支部收到通知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党员料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料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的入党料由校党支部负责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篇3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随时)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短期培训(3//9月份,即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完成)
各支部在本月总结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料,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参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党校学习),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可作为学习辅导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料档案。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四、听取党内外群意见(在次年3//9月份召开)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座谈会党外群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座谈会原始记录(参人员必须签名)。
3、此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五、确定发展对象(在听取群意见之后~5天内进行)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在被列为发展对象后一个月内完成,时间大约在4//月份进行)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时间同上)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同上)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时间同上)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同上)
程序: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料报党委审批。
十一、组织员谈话(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料进行审查,看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六、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料、教育考察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PS:
。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必须在上一学期递交入党申请书;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预备党员的同学原则上必须每个季度(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不能只抄党章,必须跟当时发生的时事挂钩或者自己的思想总结。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篇4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意见。得到绝大数党员、群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999年处理和解决“*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示,接受社会监督。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料、示情况等有关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料、教育考察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入党基本程序详细说明篇5、开始——党(工)委或党支部
()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
(2)全体人员站立,奏(唱)《国际歌》。
2、致词——党(工)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誓——党(工)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
()宣读参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2)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3)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
(4)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4、讲话——党(工)委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
()新党员代表发言;
(2)老党员代表讲话;
(3)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党员提出希望,对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
(4)散会。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二:
一般程序为:
()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4)参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也应请其讲话。
对以上程序也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