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09-03 14:29:05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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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我局《贯彻《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XX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方案》。按照《XX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印发了《2020年XX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和各相关单位。按照“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2.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785件,办结率100%。

一是做好省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落实调整实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定专人负责受委托及重心下移事项的具体交接工作,厘清内部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交接时间,保证调整后的受委托及重心下移行政职权事项得以高效落地实施。针对受委托事项,与省卫生健康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受委托及重心下移情况。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卫生健康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对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方法,建立健全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政务服务。其中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审查环节,有关机构直接申请办理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医疗机构(含诊所)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等10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三是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开展“互联网+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改革,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申办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和“最多跑一次”。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2大项120项子项除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告知承诺制需现场签订告知承诺书外,其他119项子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即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出证窗口领证,减少办事群众来回跑次数。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审批人员办理后再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实现业务办理“不见面”、群众办事“零跑”。同时,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在缺少相关要件时,只要申请人承诺在时限内补齐相关要件,审批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及办理时限,即可以先行受理,对即办件当场受理办结;对承诺件提速加快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随机抽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等形式,强化对审批事项的监管。2020年,我局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共随机抽查单位185家,完结率达100%,处罚违法案件18宗,罚款1750元,及时将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2020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766人次,巡查监督公共场所1157户次、医疗机构107间次、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广告959户次、集中式供水单位6户次、二次供水设施105户次、放射诊疗机构30间次、消毒产品相关机构394间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1宗,罚款金额17.53万元。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坚持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提交办公会讨论,未经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不得发布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未以市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2.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和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我局有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6月下旬,组织开展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7月份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9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有效的8份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存在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定。

3.健全和优化行政决策。制定了《行政决策制度》和《XX市卫生健康局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的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严格执行不提交会议讨论、不予上报或发文的规定。2020年以来,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宗,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积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和处理复议案件、涉诉案件,对涉及卫生健康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对13份合同、8份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托信用XX网、执法公示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载体,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处罚流程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实行对外公开。在办理违法案件中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使用文字进行全过程记录。利用移动设备作为执法终端,快速有效获取现场检查、取证、上传及打印文书等监督信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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