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开政府息工作情况总结28
28年以来,XX县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息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息开规定》,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开内容,创新开方式,政府息依法申请开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息依申请开工作规程件的通知》(腊政办函〔28〕297)件要求,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好地提供政务息开服务,本局编制了《XX县统计局政府息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息开服务的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息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新、说明。
一、主动开息
(一)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息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息开。具体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XX县统计局息开目录》。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XX县政府开网站(.mlzf.yn.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息开工作机构、档案馆查阅(办地址:XX县迎宾路8)。
(二)开形式
对于主动开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息开网站平台开和当面受理点开两种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告栏等设施开有关政务息。
(三)开时限
各类政府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开,最迟自息产生后的2日内开。
二、依申请开的有关事项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开以外的政府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息时,根据掌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息进行工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开的息目录,并将向社会布。属于该目录内的息,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息,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