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以“学”当先——交流发言材料

2022-12-08 22:04:34 122
联系客服提示-笔笔文库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立身百行,以学为先”,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在复杂的社会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才能始终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承担起改革和发展的重任。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习惯,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作为一种精神追求。通过虚心学习,力求在理论水平、政策养、业务能力、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新的提高;要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防止学用脱节;要不断地提高自己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有坚定的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是根本前提、内在动力。通过学习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大代表绝不只是一个荣誉称,而是一种职务,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和人民的任和重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必须十分明确自身所处的重要地位和肩负的历史重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时时刻刻心系群,只要有了这种精神、有了这种意识,就会对事业执著追求,对工作锲而不舍。人大代表大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有本职工作,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把人大代表混同为普通群,不能将代表工作当作一般性的社会工作对待,不能把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视为额外负担,既要有干好本职工作的坚定念,又要有当好代表的热情干劲,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

通过学习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好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审议工作报告、参选举和表决、列席有关会议等权利的同时,要主动承担起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各项义务。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放弃权利空谈义务。尤其是要在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与人民群的联系;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的人大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要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不能以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特别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代表,应以身作则,带头参代表活动,并有足够的时间保证,这既是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为广大代表的履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人大代表应以“学”当先——交流发言材料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31529.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