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年住房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
222年住房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住房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全市住房积金系统扎实开展了“规范与归集年”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积金归集量、贷款发放量、增值收益以及非企业扩面等四个方面创造了历史新高。一是住房积金归集。全市归集住房积金27742.2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8.4%,比去年同期增759万元,增长34.78%,其中市区归集758.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8.76%,比去年同期增468.3万元,增长36.46%。全市住房积金余额已达到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3.9亿元,其中市区余额达到7.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84亿元。二是住房积金贷款。全市向27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积金个人抵押贷款244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6.95%,贷款发放户数比去年同期增528户,同比增长35.82%,发放金额比去年同期增6498.3万元,同比增长36.82%,其中市区向29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5725.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57%,贷款发放户数比比去年同期增333户,同比增长34.76%,发放金额比去年同期增388.2万元,同比增长32.5%。全市住房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到.6亿元,存贷比率为8.24%,其中市区贷款余额达到7.3亿元,存贷比率达到92.77%。三是住房积金增值收益。上半年全市共实现住房积金增值收益为95.4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5%,比去年同期增9.36万元,增长8.94%,其中市区实现增值收益达到856.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6%,比去年同期增47.32万元,增长2.78%。四是住房积金扩面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发动,上半年全市非企业住房积金扩面新增497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56%。其中市直完成非扩面3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75.55%。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机构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继去年市中心和南浔、吴兴两区完成积金机构调整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的要求,稳步开展了三县住房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三县分中心负责人已相继到位,全市住房积金机构调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整个机构调整工作,做到了“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从机构的组建,到干部的推荐、职工的安排,都体现了“三稳定”的要求。由于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比较到位,使整个机构调整工作有条不紊,做到了工作不乱、业务不断,并有了新的发展。
二、规范与归焦工作成效较好。针对机构调整前市中心和县中心都是独立法人,业务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统一的问题,针对我市住房积金缴存人数持续下降,非企业大都未建积金的问题,我们把今年确定为“规范与归集年”
在规范工作方面,我们集中较精力抓了规范性件的制订和其他制度建设。今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住房积金管理办法》,这是我市第一部综合性的关于住房积金的行政规范性件。同时,修改出台了归集、提取、贷款三个实施细则,还制订了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积金业务政策和管理制度,并强检查督促,确保了规范行为和防范风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市中心分别通过了省财政厅、省房改办和市审计局的审计,审计结果充分肯定了市中心能“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积金”。
在归集工作方面,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推进非有制企业建立住房积金制度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35家非企业、共6名职工新建立了住房积金,扭转了过去五年住房积金归集人数持续下降的局面,首次实现了归集人数正增长。通过抓非扩面、年度验审和正常缴存工作,促进全市住房积金归集额创造了历史新高。
222年住房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2
2年以来,市住房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施利民新政,支持职工购房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积金8大新政,将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职工了解住房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积金”有奖征,开展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积金制度深入人心。
二、坚持扶企扩面并重,努力扩大覆盖面。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家企业减缓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强催建催缴,扩大积金覆盖面。
三、推出八大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贷消增长、住房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严格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积金中心出台了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6%o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222年住房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沧州市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工作目标,积极创新理念,优化服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共归集积金8543万元,累计归集额2.7亿元;发放贷款.2亿元,累计发放2.2亿元;发展建制单位达到76家,职工2454人;提取积金45万元,累计提取4573万元。积金使用率达到97.9%,居全省先进行列。各项工作呈现强劲发展势头和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市推进民生工程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连续三年获得沧州市积金管理先进单位称,“五.一”前夕,被黄骅团市委授予“青年明”。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强学习,统一认识,做到开展两项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两促进两提高。对照标准,查摆问题,提高两项活动针对性。通过认真梳理,对查摆出的重集中轻民主、重应酬轻学习、重他律轻自律、重管理轻服务、重谋划轻落实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予及时纠正。二是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切实把两项活动抓紧抓牢抓出成效。
二、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职工群为导向,超强度做好积金放贷工作
一是“一步到位”,大力度提高放款额度。为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积极拓展房贷渠道,丰富期房按揭、现房抵押、压滤机滤布二手房过户、商业贷款转积金等种房贷形式,真正让积金贷款在职工购房置业中“解渴”、管用。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用户,积极协调银行,实行足额发放,及时到位,绝不惜贷。先后为大学城二期、三期工程、京城花园、名人花园、金都花园、金都国际、滨海花园、诚家园、颐园小区、海韵小区、丽湖小区、第一馆等楼盘居民发放个人贷款,放贷额度在全沧州市名列前茅,工作做法次在全市系统内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