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工作总结(国土局)
28年工作总结(国土局)
28年,全市国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8年国土资源管理主要工作
(一)立足“三位一体”保护,推动国土资源绿色发展。
一是高起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完善。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全市共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X万亩,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均显著提高。以“规合一”为导向,充分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科学编制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并通过省政府批准实施,组织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划定了耕地保护“底线”、锁定了城市扩张“界线”、设定了规合一“路线”。二是高质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市政府召开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XX件精神。通过开展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全覆盖、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和调整验收方式等举措扎实推进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库建设,全年共形成补充耕地指标X亩、挂钩指标X亩。续建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X个,总规模X万亩。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完成了省级下达的28年度X万亩建设任务。三是高标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和储备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编制完成《XX》并通过市政府批准。召开全市地质矿产工作会议,扎实推进“矿地融合”工作。全面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息示、储量日常监测监管等工作。配合市环保部门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禁砖瓦生产企业就地取土和破坏耕地。不断大对矿产、地热资源的监管力度,控制和压缩总量,提高质量,促进有序发展。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不断巩固我市露采矿山整治成果。积极做好地下水地质环境国考、省考点监测和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城区储备地块污染土壤治理工作,溶剂厂北区地块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紧扣“两个标杆”导向,优化供地结构保障发展。
一是合理保障用地需求。全市共完成建设用地供应X万亩,较去年同比上升X%,其中存量建设用地供应X万亩,占供地总量的X%。从全年供地情况看:供地总量较上年有明显增长,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力度进一步大,共基础设施和工业用地供地占比明显提高。二是供地服务精准高效。全市全年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共计X万亩。重点对全市X个省级重点项目和X个市级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规划空间上衔接纳入调整完善方案重点项目清单;在用地计划上争取重大产业项目等专项用地计划X亩,获奖励计划X亩,并指导各地在省级平台积极竞买补充耕地指标和挂钩节余指标;在报批流程上开通绿色通道,全方位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和对接工作。市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XX制造突出贡献奖先进单位”。三是土地储备工作成效显著。依据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制定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协同属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和外围三区重点地块收储工作,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储备地块的精细化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储备土地拟上市地块的规划调整、环境整治等工作。完成土地储备专项债务的发行工作,缓解地方财政资金压力。严控债务规模,超额完成年度还贷任务,保障土地储备资金安全运转。四是保持土地市场平稳有序。科学制定市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3年滚动计划和5年规划,按计划完成28年度市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X亩。根据商品住宅库存及销售情况,准确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结构、规模和节奏,合理设置起报价和市场指导价,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部省要求,组织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促进出让地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发利用。28年全市土地价格基本平稳,供需状况保持平衡。
(三)深化“三优三保”内涵,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三优三保”行动。省市联合召开“三优三保”工作推进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模式,共同推动“三优三保”行动取得大成效。XX镇第一批“三优三保”建新用地批次已得到省政府批复,率先落地见效;XX等第二批X个试点乡镇专项规划全部获省政府批准;XX等X个乡镇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县级审查,其中X个已通过市级审查,在全市层面已形成全面推进的规模效应,通过实施“三优三保”,试点地区建设用地和优质耕地“双集聚”初步见效。二是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取得成效。出台了《X》,明确我市低效建设用地界定范围和再开发实施路径。结合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试点工作,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建立并完善全市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和年度新机制。三是优化涉土指标配置。对规划空间、用地计划、补充耕地、增减挂钩以及“三优三保”等各类涉土指标开展市场化配置,起草了《XX》调研决策报告上报市委研究室。四是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举措,在27年度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工作中,我市首次被授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荣誉称。XX市、XX区同时获评模范市(区),XXX市获评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优秀地区。
(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巩固良好法制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