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4篇
27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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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司法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阶段工作总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余册,法律宣传料3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司法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阶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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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司法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县司法局()件的有关要求,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使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按照司法局安排,司法所积极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全所干警认真学习了司法局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认真对照件要求,积极安排我所学习步骤;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司法所自身的集体学习、讨论。主要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件,市委、县委的《决定》和开展”大讨论、大学习”的通知精神。在认真学习各种件和各项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们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全所干警的思想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为以后的工作积蓄了力量,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胡总书记的讲话是给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胡锦涛主席指出做好政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
2、胡锦涛强调,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
3、胡锦涛就做好政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二是要保障国家安全。三是要维护人民权益。四是要深化体制改革。五是要推进队伍建设。
4、胡锦涛在座谈会上提出五种意识。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