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2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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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4件,办结4件。市证处办理各项证29件,其中:经济证72件;民事证382件;涉外证836件。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室,办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户居民设名调访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个,乡镇调访办室9个,村调访室25个,调访息员32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减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人,缓刑的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4件,办结4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件,法援工作站办理3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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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农村建设办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28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7亩,水田面积5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余元,比上年度增3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人,提供有效工作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里,建化活动场所个,修水井2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心。同时充分发动群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大宣传,发挥群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