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26年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司法所在青原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解难”的工作宗旨,立足本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搭起机构架子,尽快进入角色。
司法所刚刚于今年3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各项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为使司法所能及时高效运转起来,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开展司法所“开张”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了办场所,并配备了电脑。由于办条件紧张,现在暂时与乡综治办一起办。二是刊刻并启用了“司法所”、“畲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印。三是在乡政府大门口开辟了一块“普法专栏”,将司法所成立的时间、所长姓名、手机码、司法所职责等向予以布。同时在办桌上放置了工作职责牌。四是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账、表、册等工作资料。五是召开了全乡村级调委会主任会议,对今年我乡的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司法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正式运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乡广大群对司法所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二、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所的两支分别负责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基层队伍。在司法所成立以前,这两支队伍虽然已经成立,但是他们具体的执行水平有限,没有经过培训。司法所成立以后,对原有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乡普法宣传员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将一些年纪较纪、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中有一定威的人员充分到这两支队伍中。新成立的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人员78人,村级调委会有85人。并于今年的9月2日对全乡的普法宣传员进行了培训,对全乡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邀请参了以往普法工作的人员来培训班上为大家上课。于今年的5月28日和8月3日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委会队伍分两批进行了培训。经过培训,两支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今年经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36起,比去年增长%,口头调解成功至少在5起以上,有效扼制了矛盾纠纷恶化的势头,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